期刊文章

直接民主與代議民主的融合:瑞士與德國公民投票制度的探討

Integrating Direct and Representative Democracy: An Analysis of the Referendum System in Switzerland and Germany

第 72 期
115-157
2021年(民國110年)6月
https://doi.org/10.29865/PAP.202106_(72).0003

摘要

一般來說,公民投票作為直接民主的一種形式,其施行通常被認為是為了彌補 代議政治的不足之處。然而如此的看法似乎揭示了直接民主一定程度上優於代議民 主,而使代議機關在公民投票程序上的角色常被忽略。基於直接民主的實證研究逐 漸證實,直接民主概念所衍生出的制度並不一定能夠產生更具民意代表性的結果。 因此在本文中,我們挑戰了直接民主必然可以彌補代議民主不足的看法,並認為代議民主彌補直接民主亦等同重要。從這個角度出發,本文檢視瑞士以及德國漢堡公 民投票之相關規定。我們關注的問題是兩個個案之公民投票程序所需時間,以及政 府與議會在公民投票程序中被納入的時機與作用。最後,本文進一步探討兩個案公民投票制度在提高公民投票案之能見度上、強化代議機關與提案人互動以及保障合憲性的表現。由於代議機關在公民投票發動過程中所應扮演的角色在我國公民投票 制度的討論中幾乎未曾受到重視,因此公民投票在制度設計上如何能夠更大程度地與代議民主相互結合,乃是特別值得我國深入探討的議題。本文認為,若臺灣能在 公民投票發動的過程中(而非事後)納入議會政黨的審議、憲法法院的審查,並使 代議機關於審議公投案後能夠提出對案,將更能強化我國代議民主及直接民主之互補。

直接民主、代議民主、公民投票、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