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章
全面品質管理在公共部門的應用
Application of Total Quality Management in the Public Sec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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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6 期
77-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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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民國84年)12月 |
摘要
** 本期刊第1至第32期因著作權授權限制,目前僅提供摘要。若需查閱全文,敬請與出版單位聯繫。
近年來,全面品質管理 (Total Quality Management,)成為企業部門和公共部門在管理方面的熱門名詞。全面品質管理乃是經由組織内全體人員的參與,以科學的方法,不斷的改進組織的產品、服務和作業過程,迎合顧客在現在及未來需求的一種理念和方法。全面品質管理是由美國產生卻在日本發揚光大,並進而成為世界性的管理新思潮,其主要内容包括(1) 高層主管的支持;(2) 持續的工作改進;(3) 員工的活力化與團隊工作;(4) 全員的參與;(5) 以顧客需求為導向;(6) 使用科學方法;(7) 事先預防勝過事後反應;(8) 強調員工的教育和訓練。然而全面品質管理應用在公共部門時,可能遭遇下列問題:(1) 管理政策和理念的問題;(2) 不確定的問題;(3) 服務和產品的問題;(4) 定義政府顧客的問題;(5) 著重輸入和過程的問題;(6) 政府文化的問題。我國公共部門要有效推動全面品質管理要注意 (1) 相關法令的訂定;(2) 選擇機構試辦;(3) 選擇重點實施;(4) 期限的考量;(5) 允許部屬參與;(6) 主管的支持;(7) 顧客的認定從寬;(8) 品質模範獎的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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