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章
「雙首長制」的迷思-突破總統制的侷限與改革趨向
The Myth of "Dual Executive System": The Limits in the Breakthrough to the Presidential System and the Renovational Tende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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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4 期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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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民國91年)6月 |
摘要
過去,傳統上我國政府體制被肯認是內閣制的一種型態。惟近年來,則又被稱為「雙首長制」的一類。 從憲法文字規定而論,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憲法第五十三條)。行政院掌握完整的行政權,並對立法院負政治責任。總統雖然在行政上有密切而相關的職權,且直接任命行政院院長,並「經由」國家安全會議、府內任務編組,深刻地影響行政權的運作,畢竟政府體制是內閣制的體質。責任政治與政黨政治充分反映在行政與立法兩院的互動關係。 至於「雙首長制」,其意涵莫衷一是。通常是指法國第五共和已出現三次的「左右共治」政局。然這種政局終究不是法國憲政常態,如今,法國己有加以改正的決心。過去學理上稱法國爲 「半總統制」國家,應非指「左右共治」而言。 從而,我國應否歸類為「雙首長制」國家,並進而思考往總統制方向改革的困難或侷限,才是眞正該關注的焦點。
雙首長制、左右共治、國會多數、內閣制、總統制、行政權、聯合政府